傷殘鑒定什么時候做?去哪做?需要哪些資料?流程怎么走?

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學士,元甲金牌主播,具有深厚的法律知識功底,擅長處理交通事故、人身損害重大疑難復雜案件。從事法律行業多年,積累了豐富的傷殘鑒定知識和理賠成功經驗,和解與訴訟相結合,幫助1000+位傷者獲得高額賠償款,獲得當事人贈送錦旗200+面!
交通事故發生后,如果涉及人身傷害的,受傷的人根據損傷的嚴重程度應當進行傷殘等級鑒定,那么傷殘鑒定什么時候做?去哪做?需要哪些資料?流程怎么走?
2、提交所有原件材料給鑒定部門人員,并交納相關鑒定費用,留下聯系方式,等待鑒定機構電話通知,預約時間,由被鑒定人家屬陪同前往鑒定機構進行鑒定。(提前約定,評時時機可行時,第1、2可以同時進行)
每個城市或省份等地方鑒定機構不一樣,或許程序也未必一樣,但是大同小異。
(一)檢驗、鑒定程序違法或者違反相關專業技術要求,可能影響檢驗報告、鑒定意見公正、客觀的;
(二)鑒定機構、鑒定人不具備鑒定資質和條件的;
(三)檢驗報告、鑒定意見明顯依據不足的;
(四)故意作虛假鑒定的;
(五)鑒定人應當回避而沒有回避的;
(六)檢材虛假或者檢材被損壞、不具備鑒定條件的;
(七)其他可能影響檢驗報告、鑒定意見公正、客觀的情形。
檢驗報告、鑒定意見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,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,應當在收到檢驗報告、鑒定意見之日起三日內重新委托檢驗、鑒定。
當事人對鑒定結果不服怎么做?